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連云港高鐵站地下停車場廣告燈箱經營權承包項目三次招租公告
來源:連云港交通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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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入時間:2024-03-25
1. 招租條件
連云港高鐵站地下停車場廣告燈箱進行統一部署和管理,對已具備招租條件的廣告燈箱經營權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租,歡迎意向承租人參加本項目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租范圍
2.1項目名稱:
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連云港高鐵站地下停車場廣告燈箱經營權承包項目;
2.2項目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
2.3招租范圍:地下停車場42個廣告燈箱經營權(其中4個燈箱于2024年3月20日租賃);
2.4最低投標限價:62.272萬元/兩年(31.136萬/年);
2.5承包經營期限:兩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必須包含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等內容;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年度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或近期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財務報表);
3.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稅收相關材料是指:近期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憑據。社保相關材料是指:近期繳納社會保險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4承租人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賃合同,租賃的需提供房產部門備案證明);
3.5 承租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指廣告經營權等業務項目)。
注:(1)提供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裝訂在投標文件中,原件備查。
(2)類似業績的認定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業績的投標人名稱、金額、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則需提供招租人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招租人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6承租人具有戶外廣告管理經驗及經營能力,并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有承擔戶外廣告經營風險和解決廣告經營中出現的問題的能力,同意承擔戶外廣告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社會責任、安全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7承租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無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無相關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版權所有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登陸查詢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結果為準)提供以上三個網站的查詢網頁截圖。
3.8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承租人分包經營;
3.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時在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連云港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5.報名方式
請有意向的承租人前往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報名,報名時請攜身份證原件和上述要求的材料。公告發布期間,意向承租人如需了解廣告燈箱經營權承包項目相關情況,請與招租方聯系。
6.聯系方式
招租人: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
聯系人:席工
電話:0518-85517229/18305135166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8:00
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東路15號
備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2024年3月25日